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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案第二次发回重审:原判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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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9 15: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林树明处获悉,当日上午,他收到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于6月5日作出的刑事裁定:鞍山市中院认为,原判程序违法,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岫岩县法院重新审判。这已经是鞍山市中院第二次将该案发回岫岩县法院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林忠衡的四个子女均被卷入刑事案件。林忠衡的大女儿林淑清和四女儿林影被控虚假诉讼,后经鞍山市岫岩县法院判决无罪;二儿子林树明和三儿子林树敏被认定在追债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砸玻璃、拉羊等行为,分别被岫岩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兄弟俩上诉后,鞍山市中级法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法院重新审判。岫岩法院重审后,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了与原一审判决相同的结果。兄弟俩不服,第二次上诉至鞍山市中院。
据林树明介绍,鞍山市中院在第一次将案件发回重审的裁定中记载了鞍山市检察院的出庭意见:“原审判决认定林树敏带领讨债人员进行讨债的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对林树明作案时间的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部分事实的认定仅根据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被害人的陈述又有矛盾或不稳定之处;林忠衡确与被害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审判决应就该案应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明确说明。综上,建议法庭将本案发回重审。”鞍山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时,鞍山市检察院在发表出庭意见时依然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存在问题,但未再建议法庭将案件发回重审。不过,鞍山市中院还是在审理后第二次将该案发回岫岩县法院重审。
林树明介绍,他已于2022年12月8日羁押满3年被取保候审,林树敏也将于后天(6月11日)羁押期满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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